组织保障

名师工作室考核办法

来源: 发布时间:2019-05-18 浏览次数: 【字体:

杨健名师工作室考核办法

 一、考核内容

(一)工作室考核要求 
  1.师德修养:实行师德一票否决制。主持人及工作室成员年度考核合格及以上。

2.学年度工作计划、实施方案、活动开展台账、工作总结等完整;

3.“名师工作室”网页的内容更新情况良好,内容丰富;

4.带教情况良好,每学期开设校级公开示范课一节或专题讲座一次;

5.主持人及其成员互听课、评课每人每学期5节以上;

6.每学期至少主持校级教科研部门组织的校本培训活动1次;

7.每学年至少组织工作室面向外校开放的教育教学专题活动1次;

8.有本工作室领衔的市级及以上教科研课题(至少1项),并正常开展活动;

9.每学年撰写的教育科研论文、随笔、案例在市级以上刊物上公开发表或获奖每位成员不少于1篇,工作室整体在市级以上刊物发表不少于5篇。

(二)工作室成员考核要求

1.年度考核合格及以上;

2.个人学年度发展研修计划及总结完整;

3.每学期至少完成1本以上的教育教学理论读书任务,读书笔记良好;

4.每学期至少完成校级及以上公开课、示范课或讲座1次(教学设计、讲座提纲及音像资料完整);

5.积极参与课题研究,有研究过程记录及成果,撰写论文或反思,至少一篇论文在市级及以上刊物发表或者获得邳州市级二等奖以上奖项。

二、考核管理

工作室内部考核为每学期期末,由学校确定时间组织考核,并将考核结果报教育局组织人事科。教育局每年年底统一组织年度考核。

工作室年度考核结果分良好、合格、不合格三个等次。工作室考核不合格或工作室成员考核不合格者,取消工作室相应资格,不再发放一次性补助及其他经费资助,且2年内不能重新申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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